拼音jí nà
注音ㄐ一ˊ ㄋㄚˋ
繁体籍納
词语解释
籍纳[ jí nà ]
⒈ 宋时将欠户的产业按高价没入官府折还欠钱谓之籍纳。
引证解释
⒈ 宋 时将欠户的产业按高价没入官府折还欠钱谓之籍纳。
引宋 苏轼 《应诏论四事状》:“已经估覆三估不伏定,即以所估高价籍定者,谓之籍纳。惟籍纳产业,方许给还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》:“先是殿中侍御史 王奇,请籍纳职田以助賑贷。”
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986808751@qq.com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